市民江边发现电鱼、毒鱼、炸鱼现象;就餐发现有濒危物种出售,请立即举报!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视情给予举报人100至2000元奖励奖金!
据悉,为加强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执法监管,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渔业违法的积极性,提高全民禁捕意识,积极发挥“群防群治”力量,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打击各类长江禁捕涉渔非法捕捞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持久战,武汉市禁捕工作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第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形给予奖励。
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水域,含长江、汉江干流及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夏水域)、鲁湖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武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牛山湖团头鲂细鳞鲴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违法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行为;非法捕捞(捉)、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在禁捕水域内其他非法捕捞行为。
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和洪山区)禁捕区域内及武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市级负责兑现相关奖励资金。
武汉市新城区(功能区)禁捕区域及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夏水域)、鲁湖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牛山湖团头鲂细鳞鲴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按照行政区划由各行政区负责兑现相关奖励资金。